我县和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就推进剑川风电项目建设达成共识

 

2010511,在督查专员办剑川组何树祥、杨义昌和县纪委书记杨红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章宏带领下,县级有关部门到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陆良杨梅山风电场实地参观考察,并就加快建设剑川风电项目召开了座谈会,双方一致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紧紧抓住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剑川项目前期工作的机遇,超常规的启动前期工作。二是加强推进建设剑川风电项目的领导,把加快建设作为双方的第一责任,全力形成开发建设剑川风电项目的良好氛围。及时成立强有力的剑川县风电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在剑川注册成立实体公司的工作,确定专职人员及时和剑川县风电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对接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开展项目的建设。三是一致明确了推进建设的倒排工作时间进度。在 20105月底在剑川县注册成立公司,20106月底完成风场规划、预可研编制初稿版,20107月底取得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20108月份开展进场道路施工,201012月底完成风机基础施工,20114月底完成风机吊装,20115月份完成机组调试,并网发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双方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做实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四是超前协调大理州供电局,积极配合云南龙源风电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上报风电接入计划,为剑川县风电建设留有足够的接入容量。

 

设计制作/技术支持 :剑川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电话:86-872-4522546 传真:86-872-4522465